动漫是一种表现形式十分丰富的艺术形式和产业形态,不同的传播媒介直接决定了动漫产品不同的表现形态。在传统媒体上,动漫主要以电视动画、漫画、动画电影等形式出现。
目前,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正蓬勃兴起,并逐渐普及应用,新媒体不仅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还因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而呈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随着传统传播渠道的日益饱和,许多传统动漫公司开始转向新媒体领域,寻求新的传播方式和运营漠式;同时还出现了许多一开始就立足于新媒体市场的动漫公司和创作团队,新媒体动漫应运而生。
一个准确的定义,甚至无法对其进行清晰的界定,因为传统动漫业态如漫画、动画是根据其产品形态的不同进行区分,而新媒体动漫则主要是因为其传播渠道与传统动漫不同而产生的,其产品形态与传统动漫有很大的重合度。因此,我们暂且笼统地将通过新媒体渠道——目前主要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进行传播的原创动漫产品和动漫衍生产品称为新媒体动漫,其主要产品包括网络动画、网络漫画、网络游戏等,还包括基于新媒体渠道的一系列数字衍生产品,如动漫彩信、壁纸屏保、手机主题、彩漫、QQ表情等。新媒体动漫在创作流程、传播规律、运营模式等各个方面都具有与传统动漫产品不同的特点,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不论是业界、学界或是政府管理部门,都有必要对新媒体动漫的发展特点和趋势进行研究。
国内新媒体动漫的发展历程
网络动画最早是由诞生于Flash软件的普及而发展起来的Flash软件改变了早期网页平面静态的特点,逐渐渗透并影响着广告、电视、电影等传统媒体。2000年初,国内视领网站开始兴起,各种“闪客”(国内Flash的使用者)开始运用Flash技术制作动画短片,当时比较火爆的作品包括:国内闪客桂华政创作的“阿桂”系列和香港showgood公司创作的“大话三国”系列等等。2000年底,音乐人小柯的《日子》以FlashMV的形式在电视台出现;2001年8月初,歌手孙楠的手掌Flash音乐专辑面世;2002年,Flash广告网络开始全面推广。
从2006年到2010年是中国新媒体动漫发展的成长时期,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呈现出弱、小、散,以个人或小团队创作为主的草莽特点。2006年,杭州玄机科技的“秦时明月”系列动画连续剧开始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秦时明月”不仅是国内大型武侠类动漫的最早的代表作之一,至今仍是同类作品中的翘楚,拥有较高的收视率和影响力。2006年和2007年,悠嘻猴和兔斯基分别通过OQ表情、单幅漫画等形式在网络上蹿红,成为新媒体时期新型动漫作品的代表。2009年是我国手机业的3G元年,同时也是新媒体动漫大年。相比草根卡通明星短平快的成名历程,2009年更具有“大制作”气质的草根动画也相继浮出水面。如《超级包子》系列、《打,打个大西瓜》《李献计历险记》《功夫兔》系列等在网络上登场后,立刻引起广大网民的喝彩与共鸣。
2010年以后,许多在传统动漫领域经营多年的动漫企业开始转战新媒体市场,相关领域有实力的平台类、综合类企业也开始向新媒体动漫领域发展,新媒体动漫开始进入行业整合、优胜劣汰的新阶段。2010年1月28日,我国首个手机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长沙启动,为手机动漫业务内容创作、内容集成与分发、服务运营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于2010年4月正式落户厦门,该基地通过提供内容浏览型产品、动漫数字衍生品,满足用户“看动漫”和“玩儿动漫”的基本诉求,实现“动漫手机化”与“手机动漫化”的战略目标。
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与2010年11月18日在厦门正式揭牌,并正式推出“天翼”动漫业务。中国联通手机阅读基地与众多手机动漫内容提供商(以下简称“CP")广泛合作,并于2012年成立沃动漫基地。百度旗下高清视频网站爱奇艺于2011年3月9日启动中国首家原创动漫视频发布平台。2012年3月,腾讯公司的原创动漫发行平台官方网站(AC.QQ.COM)正式上线运营。2012年7月,国内首家基于微博应用的大型漫画阅读分享平台——新浪微漫画则推出了微漫画激励计划。新媒体动漫竞争日趋激烈,开始进入群雄逐鹿的时期。
在产值方面,根据相关研究机构统计,2011年至2013年,我国新媒体动漫产值分别达39.78亿元、58.36亿元、71.85亿元,期间我国动漫产业整体增速为20%左右,新媒体动漫的增速为同期动漫产业增速的两倍多,说明新媒体动漫正日益成为动漫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新媒体背景下动漫产业发展的新特点
制作方式的新特点
长篇网络动画打破了传统动画的整体制作再播出的传统模式,它是利用网络的同步性进行分阶段的制作与播出。分段制作的模式大大缩短了动漫企业制作资金的运转周期,并且由于分段制作可以保持特效与制作技术的市场同步性,并及时根据观众的反应来对产品进行调整,大大降低了动漫产品的市场风险。
由于新媒体动漫的制作成本和传播成本都大大降低,使得动漫的UCG(用户生产内容)模式在新媒体时代成为可能。目前在互联网上比较活跃的卡通形象大多由草根阶层创作,并获得了网民与普通大众的喜爱。源自草根阶层的卡通明星大多造型简洁,容易识别,富有个性,走可爱路线,因此能够从草根涂鸦文化的汪洋大海中脱颖而出。其相关作品常常以Flash动画短片、表情动画、桌面壁纸、屏保等形式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
新媒体动漫与传统动漫相比,与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新媒体内容产品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这使得新媒体动漫与其它新媒体内容产品之间的融合和衍生创作更加方便和丰富。由七彩映画工作室出品的原创3D网络动画《我叫MT》,其创作背景原型是暴雪公司著名的网络游戏《魔兽世界》,取得了很大的国内市场反响。
改编自知名网络写手唐家三少的小说《斗罗大陆》的同名漫画迅速走红,作者穆逢春的收入也跻身漫画作者收入前五。将在2013年暑期上映的3D动画电影《昆塔》则是在国内首个儿童思维养成体验的互动网络平台“盒子世界”的背景基础上推出的动画电影。
产品形态的新特点
在新媒体平台上,既有将传统动画、漫画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形成的网络动画、网络漫画、手机漫画等产品形态,也有只在新媒体平台上才存在的彩漫、手机主题、壁纸屏保、QQ表情等新型产品形态。最具代表性的则是在新媒体平台上出现了没有内容产品为载体的动漫明星,这在传统动漫产业中几乎是不可能的。
前面提到的“悠嘻猴”和“兔斯基”最早都是通过QQ表情广为传播。除此以外,目前以形象为中心进行品牌打造的最成功的案例则是由北京梦之城文化有限公司运营的“阿狸”动漫形象。2006年,阿狸推出QQ表情等互联网虚拟产品并迅速蹿红于网络。目前,包括阿狸QQ表情、社区模板、输入法皮肤、壁纸等在内的互联网增值产品覆盖亿级用户。梦之城后来推出了阿狸系列的绘本和动画短片,打造了300余款阿狸产品,品类包含毛绒公仔、服饰、箱包、文具、生活用品等,除了在天猫、淘宝、当当、京东等线上渠道热销之外,首家线下实体店也在2012年底落户北京中关村,并开展了与太平鸟家纺、DQ、御泥坊等品牌的商业授权合作,成功实现了新媒体动漫形象从线上向线下的“逆袭”。
新媒体的传播平台让应用动漫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所谓应用动漫是指动漫这一艺术表现形式在广告、灾害、航天、医疗等领域的应用,通过动漫的形式对某些实际场景进行模拟、复制和还原。相对于传统的传播方式,动漫的最大特点是再现与原创的迅捷性,随着新媒体的普及与应用,网络动画的低成本,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促进了各种动画题材的出现。例如,在7·23动车事故发生后,优酷网制作并播出了事故的模拟动画演示,让人们比较直观地了解了事情的起因和过程。而动画广告的应用更是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地铁上的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越来越多地以动画为表现形式,在许多电子商务网站上,网络动画也成为招揽购物者的工具。更有许多动漫爱好者在热点社会事件发生后,创作出相应的动漫作品对其进行呼应,获得网民的关注和传播。
传播方式的新特点
新媒体动漫在传播方式上的首要特点是交互性。数字艺术的交互性特征,归根结底是由其相关媒体所具有的交互性所决定的。美国学者爱略特·金(Ellio·tKing)对“交互性”这一概念指出:一方面,它表明用户已有可能控制用何种顺序来获得信息。另一方面,也可用来描述在信息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日益增长的交互关系,也就与反馈有关。
在传统媒体例如电视、杂志、出版物上传播的动漫产品,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接受,渠道控制者如电视台、出版社、杂志社、电影院线在动漫产品的传播上有着极大的话语权,这也使得在动漫行业一直有“渠道为王”的说法。但在新媒体时代,消费者可以在海量的动漫产品中进行自主选择,不仅可以选择使用和消费动漫产品,还可以选择传播动漫产品。新媒体环境下的UCG模式使得动漫产品如何能够被消费者看到变得容易,但同时使得动漫产品如何在众多产品中被消费者关注和传播变得困难。动漫产品只有具有能够吸引消费者的内容才能得到广泛的传播,这也使得传统动漫产业以“渠道为王”的状况开始向“内容为王”转变。新媒体动漫在传播方式上的另一个特点则是传播媒介的多样性。互联网、手机、数字电视、楼宇视频、车载视频、平板电脑等各种移动终端的出现,让新媒体动漫可以在多种媒介和终端上进行传播,同时各种终端之间数据格式和标准的不同也对新媒体动漫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消费市场的新特点
新媒体动漫在消费市场上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年龄由低幼年龄段向全年龄段发展。新媒体的发展让国产动漫产业引来了发展成人动漫的新契机,动漫正从针对低幼儿童的娱乐产品,演变为全龄化的文化产品。这样的变化不仅拓展了国内动漫产品的内容形式,还因为成人具有更强的付费能力而使动漫产业出现了新的盈利模式。
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6.48亿,其中手机网民为5.57亿,占所有网民的85.8%。与此同时,数据显示北京地区电视机开机率近年内从70%下降到了30%。随着70、80后这一批年轻人开始养育下一代,这些父母将更加倾向于让他们的孩子通过新媒体渠道消费动漫产品,动漫在传统媒体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状况将出现很大变化,低龄市场也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盈利模式的新特点
与传统媒体由传播渠道商向内容提供者购买动漫内容产品,然后免费提供给消费者的经营模式不同,新媒体平台下支付渠道的日益成熟让消费者直接付费观看动漫产品成为可能。在互联网动漫行业,企业通过搭建在线平台或者与门户网站合作的形式来销售自己的动漫作品。随着人们对原创动漫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用户对动漫作品的消费习惯逐渐养成,一些知名动漫网站对用户的粘性度也持续增强。手机动漫则由于电信运营商具有天然的收费渠道,手机动漫市场的快速发展亦得益于运营商为主导的服务模式、营销体系,以及个人付费模式的成熟。艾瑞咨询的调研数据显示,全国动漫爱好者约为1.6亿,其中54.6%的人对手机动漫感兴趣,有58%的用户愿意每月支付超过5元的使用费。
新媒体时代动漫产业发展趋势分析
动漫行业对新媒体的应用将会更加广泛和多样化
目前,新媒体主要作为动漫产品的内容发布平台和分销渠道。新媒体动漫由于其制作成本低、传播交互性强等特点,可以成为动漫产品的前期测试平台。借助网络这样的测试平台,创作者可以根据目标受众的需求进行动漫形象的设计和故事脚本的创作。企业或个人也可以将动漫衍生产品的设计稿放于网上进行试运营,从而减少后期开发的风险。同时,动画电影、出版物等线下动漫产品在销售前,也可在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和预售,从而锁定目标受众群,可以起到降低风险和聚集人气的作用。另外,从传播费用上看,网络媒体提供了更为廉价的传播平台,为富有创意的动漫创作者或动漫工作室提供了展示才华并获得成功的机会。同时,新媒体平台上动漫产品的交易也将从内容产品扩展到衍生产品,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缩短了动漫衍生产品的开发周期,降低了产品开发与营销的成本。
内容提供商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将会不断提高
在现有的新媒体动漫的运营模式中,渠道商在动漫产品版权价值链中起主导作用,网络质量、用户的注册和管理、费用收取等几乎都由其掌控,而内容提供商则处于弱势地位,其积极性也因此受到影响,这一现状导致目前新媒体动漫产品内容匮乏、品质偏低。随着用户付费消费习惯的不断加强,用户对原创内容的挑剔和新媒体产品竞争的日益激烈,新媒体动漫将逐渐从“渠道为王”向“内容为王”的发展模式不断转变,内容提供商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将会不断提高。
新媒体动漫的消费市场将进一步细分
目前,新媒体平台已经将动漫产品的消费者从低年龄段发展到全年龄段。新媒体可以精准地将信息和产品推送到目标消费人群,同时,新媒体的交互性又决定了消费者可以及时对产品进行反馈,某一类型的动漫产品将通过同类消费者之间的传播而对某一特定消费群体形成用户粘性。因此,在新媒体平台上,动漫企业在生产动漫产品时需要对其目标消费群体的年龄、性别、职业特征进行精确地定位。
统一的行业标准将是推动新媒体动漫发展的关键力量
我国新媒体动漫行业标准一直以三大电信运营商订制的手机动漫出版标准为主,市场分散无序,动漫产品浏览与下载中仍会遇到不少问题。标准的不统一限制了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扩大,制约了新媒体动漫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内容提供商的原创积极性。由文化部牵头,整合三大电信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和主要内容提供商,共同制定的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正在逐步完善之中,2013年发布了《手机动漫文件格式》,并于6月报国家标准委备案通过、向社会公布,是国内手机动漫行业的首个行业标准。新媒体动漫行业标准的统一将进一步打开机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媒体动漫市场。